OEM(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)是“原始设备制造商”的英文缩写,即贴牌加工或生产,由品牌方委托生产方按照品牌方的合同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和制造,使用品牌方商标,并且由品牌方销售的合作方式。
笔者将OEM生产方称作“产品贴”,将OEM品牌方称作“商标贴”,这绝非笔者闲来无事造个概念词汇作秀,而是基于品牌创建和发展的角度所提炼的一种思维模式。对于“产品贴”而言,其不用费心负责市场推广和销售,以及渠道网络的开拓筹建,只需通过大批量生产即可获得商业利润;而对于“商标贴”,则可以利用自身的传播、渠道等资源,不用花费一分钱在固定投资上,却可以轻松开发一个品牌,面向全国市场销售,藉此赚取利润。
两者实际上是整合各自资源优势的市场演义,这两大演义在我国的很多行业中正轰轰烈烈地上演着,服装、手机、家电、酒行业等。
“产品贴”不拥有自主品牌,随着资本和规模逐渐向大企业集中,一些有生产能力的中小生产厂家在市场、品牌层面拼不过大企业,被迫走贴牌加工之路,只做些“交货拿钱”的营生。而“商标贴”则相反,随着大企业“渠道扁平化”的挤压,经销商的利润越来越少,与其受制于人,不如自创品牌打天下。当然,对于白酒行业来讲,手持“商标贴”的还有很多看好酒类市场利润的外来资本。
持有“商标贴”对经销商和外来资本而言,自少有以下几点益处:
其一,不用花费大量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,风险小,遇事好调头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