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海狱中写小说,想完整写出这些年来的经历
庭战
7月18日10点零5分,当审判长宣布张海诉三水区工商局一案休庭,待合议庭合议后再审时,坐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审判庭内的人们,一时竟不知道是该安静地离去,还是该继续留下来。
“我们再坐一会儿,法官们回去合议后,马上就会出来结果。”一位佛山当地的律师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说。但数分钟后,随着法警的清场及双方代理人的纷纷离去,人们这才知道,这场引来数十家媒体旁听的审判,仅走过一小时的程序,便不得不暂停了。
案件的缘起,来自健力宝前董事长张海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的行政诉讼。张海在诉状中称,2005年3月24日,其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警方拘留,而就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和不知情的情况下,同年5月20日,三水区工商局仅依据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三水公投”)出具的一份保函,便将其名下三水正天40%股权、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10%的股权变更登记给汇中天恒。张海认为此举极大地侵害了他的合法利益,“要求法院撤销三水区工商局此行政行为。”
而使法官决定休庭的原因,在于诉辩双方无法就诉讼请求是否被变更达成一致。
无论在庭审伊始还是在与被告代理人交锋中,原告张海代理人、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民在阐述诉讼请求时,一再表示三水区工商局对张海名下股权的变更登记,实质就是对股东权利的变更,也就是对股东的变更,二者是不可分割的行为。